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芦山县数字电影院维修加固工程(****次) (项目名称)已由 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芦发展固[2013]38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芦山县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 ,建设资金来自 灾后重建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芦山县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芦发展固[2013]69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4010200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芦山县数字电影院维修加固工程(****次)。
2.2.建设地点:芦山县芦阳镇迎宾大道。
2.3.建设规模:维修加固数字电影院2576平方米。
2.4.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省外企业同时应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近3年已完成0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5 月 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14 年 5 月 11 日 23时 59 分,登录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yazw.gov.cn),凭企业CA数字证书点击查看招标文件获取虚拟账号并完成工本费缴纳后,进行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版(含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下载。此为获取招标文件****途径(联系电话:0835-8505060)。
投标人如未在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请及时按照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CA数字证书。
4.2 招标文件电子版(含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标段,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工本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至上述虚拟账号,缴纳成功后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自动反馈缴纳信息,待收到支付成功提示后,投标人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5 月 27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 雅安市雨城区西康路东段132号建设大厦3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芦山县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
地 址: 芦山县文新广局(芦山县芦阳镇迎宾大道)
邮 编: 625600
联 系 人: 乐先生
电 话: 0835-6527455
传 真: 0835-6527455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玉林东路15号附2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835-2629233
传 真: 0835-2629233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